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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https://xczxhxzjlj.sz.gov.cn/hdjlpt/yjzj/answer/18571 -
2022-03-18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征求《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和“圳帮扶”线上商城经营行为规范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https://xczxhxzjlj.sz.gov.cn/hdjlpt/yjzj/answer/18293 -
2021-04-29
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修订稿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扶贫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经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于2020年7月3日印发实施。为了更好地提升实施成效,使资助范围更加科学且具操作性。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修订稿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修订稿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C区一楼C1080马若收,联系电话:8812157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c@xczxhxzjlj.sz.gov.cn(注:请留本单位的政务邮箱) 附件:1.《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修订稿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扶贫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
2021-04-21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2021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和东部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指示精神,落实《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和两市第五次联席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哈深合作工作务实有效开展,我办经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沟通会商,形成了《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2021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C区一楼C1072罗婷收,联系电话:8810342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c@xczxhxzjlj.sz.gov.cn。 附件: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2021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联系人:罗婷、邹文,电话:88103420、88121650) -
2021-04-20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征求《领导干部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各级领导干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保证深圳对口帮扶工作内容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科学、权威,我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领导干部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为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c@xczxhxzjlj.sz.gov.cn。 附件: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领导干部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
2021-03-29
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按照新阶段广东省关于粤桂协作的统一安排,深圳市结对协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百色市、河池市共22个县。为做好东西部协作年度相关工作,根据新阶段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了深圳市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C区一楼C1086陈盛财收,联系电话:8812031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rt@xczxhxzjlj.sz.gov.cn。 附件:深圳市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
2021-01-08
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消费帮扶专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帮扶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三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扶函[2020]48号)等规定,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起草了《深圳市消费帮扶专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消费帮扶专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2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C区一楼C1089李楠收,联系电话:88121714(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c@xczxhxzjl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消费帮扶专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消费帮扶专柜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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