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各级领导干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保证深圳对口帮扶工作内容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科学、权威,我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领导干部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为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c@xczxhxzjlj.sz.gov.cn。
附件: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领导干部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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