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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拟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和选调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深圳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现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门类及代码如下:A0202应用经济学、B0201经济学类、B0203金融学类、A0301法学、B0301法学类、A0501中国语言文学、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A0828农业工程、B0824农业工程类、A0833城乡规划学、B081002城乡规划、B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A0908农业管理、A0909农业发展、A1203农业经济管理、B1203农业经济管理类、A120405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土地资源管理,详见附件《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其中新录用街道公务员须在街道工作满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二)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者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16:00—2021年10月27日18:00。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填报信息时,需同时将材料扫描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同时上传电子版及签名纸质版,附件2)。 2.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4.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报名咨询电话:88121665。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报名人员少于15人(选调3人*5=15),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结合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形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内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2021-08-10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经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党组研究,付小鹏同志拟晋升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付小鹏,男,1964年10月生,广东兴宁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大专(深圳大学夜大学英语专业)。曾任经贸信息委业务咨询受理处调研员、深圳市对口支援办公室调研员,现任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合作交流处二级调研员,拟任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合作交流处一级调研员。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83室,联系电话:88121019,邮政编码:518000,受理时间为每天的工作时间)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我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特此公示。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1年8月6日 -
2021-05-28
2020广东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拟录用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77室,电话:88102372,传真:88100619,邮箱:zhchy@fphzb.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
2021-04-20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关于申亚婷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申亚婷同志任专项资金处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1年4月19日 -
2021-04-14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关于朱瑞涛、郑静宇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深扶贫合作党组任〔2021〕2号各处室: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朱瑞涛同志任扶贫协作处三级主任科员; 郑静宇同志任对口支援处三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原职级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1年3月26日 -
2020-12-16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关于邹文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各处室: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邹文同志任合作交流处三级主任科员; 原职级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0年11月30日 -
2020-11-06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为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办拟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2名,其中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岗位、精准扶贫统筹管理岗位各1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专业及年龄要求: 1.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岗位: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精准扶贫统筹管理岗位: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等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副科长、三级或四级主任科员,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或现任一级科员,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深圳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四)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名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截止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若有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也一并提供。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77室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处。(联系电话:0755-88102372,0755-88127052) 3.要求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办指定邮箱(zhchy@xczxhxzjlj.sz.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将择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由我办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面试 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相应岗位报名人员少于5人(选调1人*5=5),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结合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我办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职务。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1月30日。 (二)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
2020-07-28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关于陈烟煌同志任职的通知
深扶贫合作党组任〔2020〕3号各处室: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精神,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陈烟煌同志试用期满予以转正定级,任扶贫协作处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0年7月20日 -
2020-06-03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关于庞仁松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深扶贫合作党组任〔2020〕2号各处室: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庞仁松同志任综合处三级主任科员; 类娜同志任扶贫协作处三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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