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3 09: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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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创新消费扶贫实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现就本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原则,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帮助对口地区改造生产链、打通流通链、提升价值链,重点聚焦我市扶贫协作地区、对口支援地区、精准扶贫地区,直接联结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推动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深度融入深圳市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促进对口地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产业持续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二、实施范围

  重点:扶贫协作地区广西百色、河池市及17县。

  对口支援地区新疆喀什市和塔县、西藏察隅县和察隅农场、四川德格、石渠和甘孜3县、重庆巫山县。

  精准扶贫地区广东河源、汕尾市10县(区)及324个相对贫困村。(以下统称“对口地区”)

  其他:协作帮扶的云南昭通市、贵州毕节市、江西寻乌县及其他国定贫困县。

  三、工作目标

  重点打造“1+10”个市区消费扶贫中心、一批社区消费扶贫网点、一批电商消费扶贫馆、一批消费扶贫商超专柜。

  鼓励引导本市农业龙头企业到对口地区建立农产品基地,力争成功认定若干对口地区深圳市“菜篮子”基地,携手对口地区打造标准化农产品供深基地。

  协助开发一批农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汽车营地、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度假扶贫产品,着力推动对口地区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1.完善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对口帮扶政策框架。组织引导对口地区与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建立并完善与对口地区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结合“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粤菜师傅”培育行动计划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来粤来深就业,帮助对口地区餐饮业改进改良烹饪工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区)]

  2.机关单位定向采购。将消费扶贫纳入我市帮扶单位工作重要内容。鼓励本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中国供销合作总社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深圳扶贫合作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消费扶贫中心、各大电商扶贫平台、各类展销会及与我市派驻前方工作机构对接等方式,鼓励帮扶单位搭建专属本帮扶单位的扶贫小程序、微商城、APP,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探索给予对口地区村集体采购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返点。深入开展对口地区产品直供直销进食堂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置办公、会务用品和职工福利时,可明确一定额度或一定比例,定向采购对口地区相关产品和服务,并做好相关登记统计工作。各级工会可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到对口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并按照一定的标准使用工会经费优先购买对口地区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3.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消费扶贫纳入“深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种养加”项目,签订订销协议。鼓励依托“农民丰收节”、国家扶贫日、中国慈展会、广东扶贫济困日以及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等平台,策划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4.龙头企业代销。发挥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销售骨干企业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对贫困地区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打通农产品上行供应链条,同时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5.商场超市直销。广泛开展“爱心农产品进社区”“爱心农产品进商超”等线下消费扶贫活动;并在各大商场超市、连锁生鲜店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购买扶贫农产品;鼓励深圳市各大餐饮企业等社会组织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二)畅通流通链,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6.打造深圳市消费扶贫中心。重点打造我市首个面向全国的消费扶贫中心。消费扶贫中心采取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由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组建运营团队运维,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一期10000平方米于2019年12月前开始运营,含34重点县产品展位展场展销、对口地区办公区域、电商集合、产品发布、交易洽谈、数据集成等功能,参照执行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三年免租等相关优惠政策。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设立区级消费扶贫中心,原则上各区各建设一个消费扶贫分中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区)

  7.打通农产品在深销售渠道。支持对口地区企业来深参加慈展会、绿博会等展销活动,推介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各区、前方工作机构协助对口地区农产品入驻商超、社区、景区、饭店宾馆、加油站,支持设立消费扶贫商超专柜、社区消费扶贫网点、农特产品专卖店和直营店,集中推介、展示、销售对口地区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8.发挥电商扶贫独特优势。鼓励电商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搭载腾讯为村、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和深商e天下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对口地区电商扶贫馆、扶贫专卖店和体验店,销售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利用包括本来生活网、大丰收、了凡农创、百果园、中石化易捷、点筹网、岭南优品、深商e天下等拥有线下地推团队的扶贫平台,组织对口地区扶贫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店。支持发展“电商+合作社(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推销对口地区的特色产品。突发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时,及时引导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9.完善流通服务网点。扶持对口地区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气调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运营成本。探索物流补贴政策,协助对口地区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优先收储对口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在对口地区建设农产品收储基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前方工作机构)

  (三)提升价值链,协助对口地区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

  10.推动提升对口地区农产品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市政府与中国农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鼓励引导本市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联合中国农科院,在对口地区喀什、塔县、巫山、巴马、田东、河源、昭通等地培育研发盐碱海水稻、甜瓜、牦牛、党参、芒果、番茄、马铃薯、天麻等优质农产品品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种养技术。协助对口地区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口地区“圳品”认定。(责任单位:市科创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前方工作机构)

  11.统筹建设深圳“菜篮子”基地。鼓励引导本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等到对口地区建立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对口地区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携手对口地区打造标准化农产品供深基地,协助对口地区加快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于2020年前在对口地区尽可能认定更多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各前方工作机构)

  12.打造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协助对口地区以县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一县一品,在每个贫困县重点打造一款竞争力强、辨识度高的优质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四)开发策划契合深圳特点的消费扶贫新热点

  13.促进对口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对口地区建设绿色康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助推对口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步伐,如汕尾陆河华侨城·螺溪谷和新山村、河源东源仙坑村、塔县库科西鲁克乡牧家乐、林芝汽车营地等。进一步推动开通如深喀旅游包机、专列,为深圳市民赴对口地区旅游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14.提升对口地区旅游文化发展。协助革命老区、苏区、民族地区立足红色资源和民族大团结,以红色基因带动旅游发展,以旅游发展促进革命传承和民族融合。借助文博会、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等,扶持对口地区优秀剧种、歌舞、音乐等文化产品嫁接深圳文化市场,吸引深圳旅客前往对口地区实地体验,促进深圳与对口地区的交往、交流、交融。(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五、落实保障措施

  15.加强统筹组织。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组织各机关单位、各区和各前方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统计、总结和宣传消费扶贫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16.充分发挥各前方工作机构作用。各前方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协调、服务对口地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对口地区提供重点消费扶贫农产品和经销商目录,配合我市各相关单位、各区和企业,对接扶贫产品和服务的产供销等各项工作;结合消费扶贫开展情况,做好统计汇总;结合对口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消费扶贫相关措施。(责任单位:各前方工作机构)

  17.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各前方工作机构)

  18.加大政策激励。各区、各部门和各前方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依职能职责和任务,就助推打造市、区级消费扶贫中心、深圳“菜篮子”基地、电商消费平台和流通渠道等,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对在对口地区建立基地、物流(冷链)体系等项目的企业、采购销售对口地区农特产品达到一定金额的企业、来深设立扶贫产品展销点的对口地区企业、吸纳对口地区劳动力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企业,在物流、采购、商铺租金、来深展示展销、社保等方面,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贴。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19.建立统计制度。各区、各部门、各定点帮扶单位和各前方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各任务主要数据,并定期报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20.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东西部扶贫协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我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前方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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