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近期对普法宣传活动项目的采购已完成,根据本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三、中标金额
3万元
四、供应商
广东品基律师事务所
五、服务内容
贯彻落实“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和行为习惯。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主阵地,在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普法宣传。
服务要求:①根据要求开展1场普法宣传活动;②提前做好相关物资准备,并完成活动现场布置,维护好活动现场秩序;③服务方需准备以下物资: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横幅、展板、宣传品等。④现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答疑等服务。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21462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83
七、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83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121462。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6年8月17日
微信公众号
手机移动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