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各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支持我市涉农产业、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涉农企业拓宽市场渠道、提升宣传推介效果、做好应用示范工作。现开展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各类涉农(含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副业、渔业等)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以及农业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申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涉农领域产品(如农业工程建设、种业创新、农业机械、仓储运输、智慧农业(渔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设施农业、远洋渔业、海洋牧场等);2.深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3.深圳本土种养殖农产品(如各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的农作物、水产品、畜牧类产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经营活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二)产品标准:一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方向的产品。
(三)内容规范: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产品及相关信息应真实、客观、准确。
(四)以下情况不列入征集范围: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二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三是涉及国家秘密的。
四、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将通过组织展览展示展销、宣传推广等支持措施推动市场开拓。
(二)请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msc@fphzb.sz.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5年深圳市涉农产品申报-[企业名称]”。咨询方式:王先生,0755-88125543。
请各区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鼓励各行业组织推荐。
附件:2025年深圳市涉农产品推荐申报表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