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7:08:07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以下简称“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共平台建设,更新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组织设置、机构职责等信息,及时发布“三农”、乡村振兴、帮扶协作等领域的工作要闻和动态,持续做好在线访谈、业务咨询和业务知识库更新等服务;2025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53条,所出台的《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深圳市农业科技金融“百县行”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均同步在“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材料,完成率100%。二是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在网站“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帮扶协作资金”“专项资金”等专栏,公开了2025年部门预算、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及适用范围、2025年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展览展销资金第一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展览展销活动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奖励项目拨付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等5条信息。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网站建立“政策推送平台”“政策文件库”专栏,完善政策智能问答功能,提供便民服务窗口,便于用户按需查阅政策法规,并根据用户属性和特征,实现政策文件解读精准推送。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共及时回复“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上咨询投诉留言41条,均已在规定时间办结。通过“深圳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746条,其中《乡村振兴的深圳力量》《深圳超充让对口地区“满电出发”》《从深圳湾畔到帕米尔高原,深圳对口援疆交出高质量答卷》《携手对口地区共绘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壮丽画卷》等报道在各级媒体刊登转载,宣传了深圳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帮扶协作等方面的工作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申请人自主撤回申请1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申请信息内容属于涉密信息不予公开1件,重复申请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定,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二是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功能优化等工作,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进行科学分类,及时在网站“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等栏目公开相关信息。二是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内容。三是完善网站政策文件信息分类展示功能,方便网民精准查找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二是做好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重点工作的细化内容挖掘不深,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多元需求。二是发布渠道较为单一,对新媒体矩阵的运用不够充分,信息传播的触达率和覆盖面有待拓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发布主体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运行、协同发布,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化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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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