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家及省下达的省内对口帮扶协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协调各区、各帮扶单位、前方指挥部(工作队、工作组)等开展帮扶协作工作。联系、服务对口地区派驻干部。承担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统计综合工作。督导检查帮扶项目实施,推动完成考核评估任务。按分工对接国家及省乡村振兴部门、对口地区相关部门。承担上级部署的省内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帮扶协作及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负责与省内其他地区有关合作交流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牵头省内外支援协作和合作地区产业园区的情况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承担“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工作。按分工协助推进对口地区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联系方式:0755-88128922
省内帮扶协作处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6-05-07 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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