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0周年。关注疫情民生、决胜脱贫攻坚,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提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本来就有许多硬骨头要啃,疫情又增加了难度,必须尽早再动员、再部署。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强化扶贫措施落实,巩固脱贫成果。
在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即将到来之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现广泛倡导及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捐赠,重点支持我省省定相对贫困村和我市对口帮扶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广东扶贫济困日筹集善款使用说明
(一)使用原则
1.精准帮扶。确保捐赠财产精确用于扶贫对象,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2.突出重点。捐赠财产主要用于直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兼顾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等,支持我省省定相对贫困村建设、相对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和对口扶贫协作。
3.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依法推进捐赠财产信息公开,发挥贫困对象的主体作用,引导村基层组织和扶贫对象自主参与捐赠财产使用管理,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集中监管。建立专账专户,所有捐赠的财产统一集中到指定账户,便于审计、统计、监督和管理。
(二)善款落地与使用范围
1.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募集的款物用于所在单位、部门对口帮扶村的项目;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募集的款物用于所在区的对口扶贫项目;其余募集的款物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省定相对贫困村和我市对口帮扶的地区。
2.爱心企业和人士定向捐赠。对于企业定向捐赠,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优先将捐赠资金主要投向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的项目。主要包括: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提高技能。为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供金融支持,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等。
(2)用于贫困人口的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对就读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全日制专科教育阶段的贫困户子女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个人缴费及重特大疾病救助等。
(3)用于贫困家庭的危破住房改造补助。
(4)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
定向捐赠财产按以下办法使用管理:捐赠人在定向捐赠财产使用范围内指定项目,由使用人或受益人根据捐赠人指定的项目,向受赠人提出用款申请,受赠人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捐赠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捐赠人意愿和协议约定内容的项目,由受赠人根据捐赠财产实际到位数额,一次性或按项目进度直接拨付捐赠资金到使用人或受益人指定账户。
3.非定向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的非定向捐赠财产,由同级相关部门根据当年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项目要求提出用款申请,经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审核后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三)善款专户管理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的捐赠财产,深圳市级接收单位为深圳市慈善会,开设扶贫济困专户进行接收管理,账户信息如下:
捐赠账户名:深圳市慈善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深圳海连支行
账 户:443899991010007877273
企业定向捐赠的善款须捐赠至专户账户,再由专户账户定向转账定向的项目执行单位。(我们承诺款项经捐赠专户捐出手续流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各单位、部门及国企单位往年捐赠到扶贫共管账户的善款,今年也须先汇捐到扶贫专户,再由扶贫专户结转到各单位、部门和国企单位的指定的扶贫共管账户。
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三、荣誉奖励
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捐赠,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通报表扬。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和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在征求捐赠人同意后,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人进行通报表扬,具体办法由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捐赠人捐赠的扶贫济困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的项目,可由捐赠人提出项目的名称,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对所有捐赠的单位,凡捐赠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
1.由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捐赠纪念牌。
2.参与深圳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上台举牌捐赠,市领导见证。
3.参与每年广东省“红棉杯”的评奖(捐赠额(含物资折款)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5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
4.对所有捐赠的单位和个人,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网站进行公示和鸣谢。
5.对所有捐赠的单位,深圳市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利用捐赠款项所开展的项目和活动对捐赠的单位进行品牌传播。
四、捐赠方式
市慈善会“广东扶贫济困日”善款接收账号
捐赠账户名:深圳市慈善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深圳海连支行
账 户:4438 9999 1010 0078 7727 3
捐赠二维码:
(咨询电话:林先生15814069071,王先生13145846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