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代扶”通销路 助农增收促振兴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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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潮阳区印发《关于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十项专项扶持措施》,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发展、企业在“反向飞地”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区域及企业品牌建设等十方面出台奖补措施,支持深圳市龙华区—汕头市潮阳区共建产业园区产业有序转移,其中单项奖补最高奖励每年高达50万元。

  十大专项扶持措施

  1、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2、支持纺织服装产业数字化发展

  3、支持企业在“反向飞地”设立分支机构

  4、企业参加知名展会补助

  5、鼓励举办重大时尚会展活动

  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7、对新入库限上规上企业进行奖励

  8、工业技术改造奖补

  9、产业转移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0、推进区域及企业品牌建设

  措施适用于潮阳区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设立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播机构、技改项目、纺织品牌和企业在“反向飞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推动产业转移,措施第9条规定,从2023年10月1日起,对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潮阳以外注册的企业在潮阳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奖励,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该措施允许在所规定奖励的基础上进行叠加。

  在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方面,措施第2条提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以政府部门为申报主体、企业深度参与投资建设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项目,在申报前期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共建产业园区范围内规上企业上云上平台,视年度营收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阶段来,深圳市龙华区与汕头市潮阳区抢抓深汕深度协作机遇,抓实优惠政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对口帮扶等重点工作,探索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双向飞地经济等模式,建立龙华-潮阳对口帮扶协作机制,从龙华—潮阳产业帮扶协作2023年度专项资金安排480万元作为政策实施保障资金,研究出台专项扶持细则,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目前,产业转移主平台海门片区已承接华电二期、华电供热、汕头场址三600万千瓦等10个产业项目。(来源:深圳汕尾协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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