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分离政府采购程序中,怎么组建评审委员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09:35:20

  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重大项目人数为七人(含)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因行业或者技能等特殊要求,专家库中没有符合条件的可选专家,采购人可以自行推荐具有项目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按照内控程序自定评审专家。


附件下载:
相关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