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三块地”改革?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1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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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三块地”改革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33个县(市、区)部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2015年以来,33个试点地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土地管理法》修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充分吸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中的成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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