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7: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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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简称“6·30”活动。201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6·30”活动是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扶贫济困、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要求,以促进广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与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脱贫县帮扶政策设立五年过渡期,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并就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精神,2021年至今,“6·30”活动的主题均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当前,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作为建设农业强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6·30”活动作为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承担着聚人心、汇合力的使命任务,是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对“6·30”活动社会力量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加强款物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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