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产生:
1、采购人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推荐。
2、招标机构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公开征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产生:
1、采购人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推荐。
2、招标机构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公开征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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