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条款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条款规定,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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