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资金是指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号)要求,2021-2025年,对粤东西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所辖的901个乡镇,按照平均每个乡镇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由省级、珠三角帮扶市、被帮扶市按照6:3:1分担比例筹集的财政资金,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该项资金是指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号)要求,2021-2025年,对粤东西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所辖的901个乡镇,按照平均每个乡镇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由省级、珠三角帮扶市、被帮扶市按照6:3:1分担比例筹集的财政资金,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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