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我办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深圳市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保障起草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4月13日前反馈至我办邮箱:zhc@xczxhxzjl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扶贫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联系人:王凯烨,电话:88128519)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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