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产生:
1、采购人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推荐。
2、招标机构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公开征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278X5/2024-0028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名称: |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谈判供应商可通过哪些方法产生?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主题词: |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产生:
1、采购人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推荐。
2、招标机构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公开征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主办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联系方式:0755-253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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