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坚持遏制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结合,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零容忍”。
(3)坚持示范创建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试点先行,典型引领,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4)坚持传承历史文化与塑造现代风貌相结合,既重视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又合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生态环保材料,体现时代特色。
(5)坚持财政投入与多方筹资相结合,在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来源,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