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市财政收入中划拨1亿元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教育事业。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于2019年2月挂牌成立,根据职责安排,承接了新疆助学基金的管理职能。为确保深圳-新疆助学基金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有较好的收益,我办决定采用银行大额存单方式管理该项基金,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合作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资质
申报银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且在深分行级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
2.2019年国内存贷款规模排名前十。
二、项目内容
深圳-新疆助学基金约1.03亿元,采用大额存单方式,开立一次性定期账户,按年付息,利息按年度划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指定账户,免收转账手续费(含行内和跨行、同城和异地),支持本金多次提前支取,支持自动续存,支持转让。请按3年期、5年期分别报价。
三、遴选评审方法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我办定标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具体为:
1.基本资质与条件,参选单位2019年度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综合评价A类得5分、B类得2分、C类及以下不得分。
2.收益性指标90分,根据各参选银行投标利率水平计分。投标利率水平应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确定的相关原则。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准值,承诺投标利率相对于基准值上浮百分比最高的,得90分,其余投标人得分按照投标利率相对于基准值上浮百分比/最高上浮百分比*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服务水平指标5分。申请人应按项目内容制定服务方案。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5年,合作期限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遴选公告和报名要求
1.遴选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8日9点至2020年12月3日17点;
2.递交申请书时间: 2020年12月4日9:30至17:00;
3.递交申请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75室;
4.联系人:李晓燕,电话:88102070;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装订顺序,一式二份):
(1)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银行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加盖银行印章;
(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营业资质;
(3)银行基本情况介绍和成功案例介绍;
(4)银行方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各种资质证明材料;
(5)2019年度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综合评价情况,投标利率(须分别提供3年期、5年期:①承诺投标利率、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③投标利率相对于基准值上浮百分比)和项目服务方案;
(6)提供以下承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遵守廉政承诺。上述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参选银行若提供资料存在虚假和失实情况,我办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7)参选银行认为其他有必要的材料。
六、保密责任
我办及银行各方,在本次遴选或谈判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由此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公告解释权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