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 个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减贫成效。2.精准帮扶。3.资金管理。4.工作衔接。
(二)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6 个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减贫成效。2.精准帮扶。3.资金管理。4.工作衔接。
(三)有定点帮扶任务的235 个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帮扶成效。2.组织领导。3.选派干部。4.督促检查。5.工作创新。6.党建扶贫。7.年度重点工作。
(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 个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减贫成效。2.精准帮扶。3.资金管理。4.工作衔接。
(二)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6 个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减贫成效。2.精准帮扶。3.资金管理。4.工作衔接。
(三)有定点帮扶任务的235 个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考核评估内容,包括:1.帮扶成效。2.组织领导。3.选派干部。4.督促检查。5.工作创新。6.党建扶贫。7.年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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