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78X5/2025-0027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成文日期: 2025-07-01
名称: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调2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调2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一、选调公务员相关要求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选调2名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统筹安排在我局相关处室工作,职位表附后(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身心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或具备从事农业、经济、金融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4.年龄32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

  6.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7月20日(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69室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125542、88120337。报名材料邮寄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zhc@fphzb.sz.gov.cn)。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分析研判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组织考试(含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对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我局可根据报名人数、笔试面试情况等调整选调名额。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7月1日


附件:

1.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