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助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市获省“百千万工程”考核优秀等次,位列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首位。省内对口帮扶协作1市5县获评省“百千万工程”优秀等次。高标准开展土壤“三普”,数字土壤“一张图”等创新成果获农业农村部肯定推广。积极组织深汕特别合作处各街道各村参与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累计1镇11村成功获评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红罗村、百安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普法常态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以专题学习、研讨会、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等渠道,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笃行致远的实践要求。
二是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领导、处室落实、全员参与”的普法格局,为乡村振兴普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制定《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4年普法工作方案》《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民法典》《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规章纳入普法计划,明确分工、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为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凝聚普法合力。
二、坚持学用相长,不断夯实法治素养能力
一是抓“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学习会1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是抓“绝大多数”,增强干部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加法治课程学习,干部普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局学习分享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不断深化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乡村振兴、帮扶协作、对口支援和合作工作依法推进。
三是抓“重要节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春耕现场会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粮食安全、扫黑除恶、抵制邪教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工作事项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本领。
三、坚持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提高乡村依法善治水平。依法推进合作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新增培育15名法律明白人,累计培养179名,实现各行政村“法律明白人”4名以上。实现合作区39个村(社区)各村配备法律顾问1名、网格员1名、人民调解员3名等法治力量,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现合作区法治文化阵地100%全覆盖,提供法律服务事项909宗,服务群众辐射面达2万余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依法推进乡村振兴。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广东省促进条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指导合作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776户、贫困人口2388人的“回头看”工作。加快现代乡村产业培育,助推合作区诞生年收入超千万元行政村1个、超百万元行政村5个,累计完成都市乡村示范带建设节点43个,合作区大安村红色美丽乡村项目被中组部确定为“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推动191名村(居)民小组长选聘微网格长,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424件,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取得一定突破。
三是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合作区依法开展农房风貌美化、外立面提升等工作,高标准建设4个美丽圩镇和9个典型村,加快建设5条“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乡村绿化行动完成植树3.5万余株,实现道路硬化、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等100%覆盖。积极组织深汕特别合作处各街道各村参与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累计1镇11村成功获评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村,红罗村、百安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四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深化复耕、流转、垦造水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目标,新增撂荒耕地复耕1035亩,累计复耕1.35万亩;新增土地流转4414亩,累计流转1.78万亩;垦造水田1503亩;推动1385.9亩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开工建设。以冰深村为试点,对49.07亩集体土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优化“一户一宅”农房建管审批系统,完成811户村民新建农房材料审核工作。
五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网络宣传手段,结合张贴海报、发放资料等传统方法和微信提醒宣传方式,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主动下沉村(社区)、走进群众,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基层治理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宣传、“擂茶普法”等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吸引2000余人次参与,影响带动群众改变传统观念、提高思想认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保障。
一是持续增强法治思维观念。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的第一议题,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政政策文件纳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学习内容,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局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干部职工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法规的制定起到严格的把关审核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效显著。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新方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